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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5:27

2022年,市粮食和物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制度保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和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印发工作要点,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行政,及时印发《2022年市粮食和物资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部门预决算、“放管服”改革、粮食流通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特别是重要政策印发后,积极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对其进行解读,及时准确向社会解释政策背景和主要内容。

(二)施行工作细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印发《市粮食和物资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则》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各承办部门职责分工,突出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登记、初审、拟办、催办、办理、合法性审查、回复、归档等各环节的重点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确定了办理期限,绘制了工作流程图,编制了局依申请公开交办单、审查表和告知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政务公开存在问题专项整改整治为抓手,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职责分工,狠抓推动落实,深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一是加大“三重一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力度,在明确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内容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局办公内网OA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推动会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真正落地落实。目前,已公开局党组会议纪要43期、局长办公会议纪要18期。二是加强局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在“专题专栏”栏目下新增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定期更新相关信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目前,局门户网站已及时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及粮食行业重大民生信息等各类管理信息近300条,有效强化了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三是及时公布我局产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更新相关政策解读文件,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文件贯彻落实。目前,已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2022年出台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交易规则、粮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6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了政策解读。四是及时清理已废止失效的文件。在发布《天津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试行)》的同时,同步废止《天津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确保政策执行连贯统一、有章可循。五是完善国家秘密事项定密审批手续,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定密类型,突出了定密依据和审核流程,重新印发了《市粮食和物资局国家秘密确定审批表》。六是及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局公开办及时梳理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汇总各类政府公开信息和数据,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查找存在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并按时发布《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七是加强局门户网站日常维护,确保公开渠道畅通。局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网站栏目设定,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布局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顺畅。同时贯彻执行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要求,定期检查网站信息,及时回复网民提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不足

市粮食和物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201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还不深入、不全面,影响了贯彻执行的效果;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细化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在线留言咨询互动不够及时,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全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改进工作措施

2023年,市粮食和物资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2022年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印发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公开重点和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加强保密审查和部门联审,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提高在线互动效率。随时关注、稳妥处置网络舆情,健全“津云网上问政”办理制度,加快批转速度,确保留言、投诉及时处理、按时答复申请人。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受理公众政府信息申请,严格落实《市粮食和物资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操作,做好全过程记录和归档保存。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局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和保密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