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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1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www.lswz.tj.gov.cn)上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71282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天津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和作用。

一是推动重点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行政,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部门预决算、“放管服”改革、粮食流通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特别是重要政策印发后,积极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对其进行解读,及时准确向社会传达政策意图。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部署安排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市粮食和物资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局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5

规范性文件

282

34

2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5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一是对新《条例》的部分条款理解还不到位,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还不够大,公开数量还不够多。

    2021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2021年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印发局政务公开要点,明确公开重点和责任分工,压实各处室责任,确保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局公开办联合局保密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提高在线互动效率。健全“津云网上问政”办理制度,加快批转速度,确保留言、投诉及时处理、按时答复申请人。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步骤程序,并做好全过程记录保存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