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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08:56

2024年,市粮食和物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日常管理、加强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稳步提升,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各项工作更加透明规范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媒体,共主动公开信息142条,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重新修订了《市粮食和物资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表》,增加了“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和“天津政务网”发布渠道,补齐补全了信息发布审查要素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方面持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完善网站功能,提高网站的稳定性和访问速度。修订了《市粮食和物资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和《市粮食和物资局门户网站值班读网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准确更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设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专题学习培训,增强了局所属人员网络调控管控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局门户网站、“天津粮食”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了“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正向发声持续弘扬正能量,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问答库”专栏,由相关处室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深入解读。局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对凡应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不足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完善。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及时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拓展政策传播面

二是平台功能有待提高。进一步树牢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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