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引领和保障作用,围绕依法管粮管储目标,持续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管,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有关要求。重大问题集体决策、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堵点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为系统干部职工专题讲法治课。组织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审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按照“应述尽述”要求,推动年度述法全覆盖,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一体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必学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家谈”系列动漫视频,不断丰富宣传形式。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增强科学决策能力。编制了《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天津市市级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托市律师综合服务平台和市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制度体系。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和向社会公布等相关程序,及时更新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按程序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全年共出台《天津市市级政府粮食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天津市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承储企业化验室建设规范》《天津市市级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天津市粮食行业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使用和熏蒸作业管理办法》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执法监管,有效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和“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充分运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通过局门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布抽查计划和公开检查结果。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巡查,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巡查,有效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五)加强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2023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分析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参训人员法律素养。每季度与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一次联合案卷评查,定期通报情况,行政执法案卷录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六)坚持正面引导,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等涉粮涉储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及时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重大民生等各类信息,积极推动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有序有效。
(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严格行政发文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平竞争评估,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八)坚持以考促学,依法管粮管储能力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制定了《市粮食和物资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合理编制应知应会内容。及时修订局学法“个性清单”和“考法题库”,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党内法规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为100%。
(九)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大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法治教育年度培训计划。运用局门户网站、“天津粮食”微信公众号、楼宇电视等载体,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宪法宣传周”“粮食科技周”“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党中央、市委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还存差距。主要表现在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践还不够充分、不够灵活,普法宣传的形式不够丰富,基层干部职工主动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还不够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进一步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三)积极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广泛借鉴先进地区立法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我市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协助组织起草《天津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体系化、多元化。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以监管从严推动履责从实,以执法必严推动违法必究,坚决整治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五)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要求,通过专题学习、集中辅导等形式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粮食相关法规制度学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区分不同受众,开展精准普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宣贯工作。认真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培训,推动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将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宣贯方案,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