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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市级储备粮油轮换
来源: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8-01-09 09:24

实施市级储备粮油轮换信息表

序  号

CBGS0102

名  称

实施市级储备粮油轮换

法定依据

《关于组建市粮食储备公司的请示》(津粮管〔19994号)
《关于对市粮食管理局组建市粮食储备公司的请示的批复》(津商委〔199938号)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规模、品种,统筹安排市级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调运、轮换和销售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根据库存情况提出轮换的比例及方式。
2.负责政府制定的粮油进出口业务。
6.负责市粮食管理局制定的国家、地方政策性粮油的经营和管理。

实施机构

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业务部)

职责边界

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业务部

运行流程

执行批复—安排轮换

运行要件

市级储备粮油年度轮换计划批复

责任事项

1.确定轮换品种;
2.制定轮换安排;
3.签订合同。

监督方式

电话:24021115
邮箱:cbgs_100@126.com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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