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信息表 | |
序 号 | ZJZX0108 |
名 称 | “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 |
法定依据 | 《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津粮仓储〔2017〕39号) 三(一)样品的抽取、检验及结果汇总工作由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
运行流程 | 粮食局下发文件—扦样—检验—出具检验数据汇总表—报送市粮食局 |
运行要件 | 市粮食局“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通知、天津市放心粮油抽样单 |
责任事项 | 1.接收文件:接收市粮食局文件通知; 2.扦样:由2名具有抽样员资质的人员进行抽样,填写抽样单,信息经双方签字确认; 3.样品管理员核对样品与抽样单信息是否相符; 4.检验: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检验; 5.数据汇总:填写数据统计和汇总表; 6.上报:上报市粮食局。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4026286 电子邮箱:tjliangyou@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河东区八纬路2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