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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发布时间: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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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机制,依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粮食和物资局印发了《天津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六章38条,分为总则、监测计划、采样与检验、结果运用、监督管理和附则。

1.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监测类别和监测内容等;

2.监测计划,包括市级、区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测工作中的职责、监测计划包含的事项和监测内容等;

3.采样与检验,包括收购监测和库存监测的实施、监测方式及有关要求等;

4.结果运用,包括监测结果报告和运用、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以及粮食企业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等;

5.监督管理,包括市级、区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的相关机制、监管要求等

6.附则包括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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