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国家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地方政府要督促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我们按照总量合理、渐进到位、政策引导、压实责任的原则,结合本市政府储备规模和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应急保障需要,制定了《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建立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本指导意见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本市相关规定制定。
三、《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的主要政策内容是什么?
本指导意见共分为五部分,对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企业条件、规模数量和具体落实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四、《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何时施行?何时废止?
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2023年3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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