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市级救灾物资购置、储备、动用及经费管理,切实提高救灾物资使用效益,我局在《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市级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天津市市级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4日,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slshwzjwzcbc@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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