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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津市市级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制修定过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答:2020年,市粮食和物资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市级救灾物资购置、储备、动用及经费管理提供了遵循。根据近两年救灾物资管理情况,市粮食和物资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天津市市级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7月、9月两次发函征求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区救灾物资管理部门及各救灾物资承储单位意见建议,根据收集到的15条建议对《天津市市级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采纳11条,沟通达成一致4条)。2023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合法性审核后,于2023年12月15日提交第2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