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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储备原粮管理,规范仓储行为,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市粮食和物资局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0月27日,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粮食和物资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鹏宇、李志国;联系电话:27123582、27123533(传真);电子邮箱:slshwzjlscbc@tj.gov.cn。
附件: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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