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欢迎访问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首页  >  工作动态

市粮食和物资局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普法宣讲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发布时间: 2021-06-25

A⁻

A⁺

为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提升全市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运用法治方式管粮管储,近日,市粮食和物资局开展以“贯彻执行《条例》规定  依法依规管粮管储—认真做好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为主题,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中,总结梳理了当前我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及3项主要职责,归纳分析了监督检查工作的4个内在特征和5个主要特点,从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新职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粮食监督检查职能2个方面,对比讲解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从准确把握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依据、正确履行政策性粮食属地监管职责、正确行使查封扣押行政强制职权和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配合协作等内容,着重就认真做好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讲解。同时,从全面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实现惩罚尺度与违法程度相匹配、合理界定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加强信息监管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4个方面,重点介绍了即将施行的《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的创新和亮点。

    有关市级部门负责同志,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市粮食和物资局机关全体干部、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区粮食购销公司负责同志、粮食承储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专题培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