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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度汛”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发布时间: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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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粮粮储〔2023〕14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中粮利金(天津)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糖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天纺高新物流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总体呈多发频发强发态势,我市及海河流域降水量总体偏多2成左右,暴雨过程较多,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按照《市防指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汛发〔2023〕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度汛”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思想认识

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今年防雨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能有丝毫麻痹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掌握防汛应急事件处置程序,落实防雨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本区、本系统、本单位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市粮食和物资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防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储备处和物资储备处,分别负责组织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防雨防汛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指导承储单位做好防雨防汛和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各区、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推动防雨汛工作扎实开展。

二、健全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

(一)完善应急预案,组建抢险队伍。各区、各单位要督促本区、本系统储备粮油和物资承储单位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立足防大雨抗大汛,认真修订完善防雨防汛抢险预案,提高自保自救能力,保证汛期储存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在岗人员数量和实际工作需要,组成强有力的抢险队伍,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演练,强化队伍应急抢险能力,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汛期应急抢险工作有序开展。救灾物资承储单位要在确保物资安全度汛的基础上,做好“救大灾”准备,及时有力保障汛期物资调拨工作。

(二)排查整改隐患,备齐防汛物资。各区、各单位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动手,健全完善各项备汛措施、储备足量防汛物资,定点存放,专人管理,确保防汛应急期间调用顺畅。针对自身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做好现有沟、涵、闸、井等排水设施的清掏、疏通和修缮工作;加强地下建筑、仓储设施、变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对发电机、排水泵要开机试车,做到运转正常,设备不足的单位要抓紧配置齐全,保证特殊情况时的应急强排能力;加强汛期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严格按照《天津市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办法》储存和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杜绝违规问题发生;对仓储设施老化、地势较低的库区,要立即修缮改造,积极采取加固围墙、架高堆垛、仓房门口修筑防汛墙等措施,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存安全。企业的贵重物资、设备和重要账簿也要妥善保管,防止水毁。

(三)加强应急值守,畅通沟通渠道。各储备粮油和物资承储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到汛期24小时有人值守;设立防雨防汛专线电话,保证信息沟通渠道顺畅;切实实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充分利用“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的库级监管系统开展雨检工作;加强与水文、气象和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本地天气变化情况,掌握防雨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三、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一规定两守则”、2023年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要求,加强防汛检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查效率,适时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培训演练并接受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防汛业务指导和专项检查。

各区、各单位要扎实做好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汛情及时沟通,突发情况立即上报。在发生强降雨天气时,各承储单位要密切关注库区降雨、积水和仓储设施情况,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报备;在发生突发险情时,要按照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市粮食和物资局、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从即日起,市粮食和物资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储备粮油和物资承储单位的防雨防汛和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检查防汛抢险预案、抢险队伍组建、防汛物资准备、沟涵疏通、设备运行、值班值守、防汛演练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等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我市储备粮油和物资安全度汛。局主要负责同志将适时带队,现场检查指导部分单位防雨防汛演练组织实施情况。

请各区、各单位按照《2023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防雨防汛人员物资统计表》填表说明要求,统计汇总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情况,于6月5日前将盖章扫描和电子版表格报送市粮食和物资局粮食储备处邮箱;已建立“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的单位,请在企业服务平台中同步填报相关信息(填报路径:信息上报-任务填报-雨汛统计表)。

我局设立防雨防汛专线电话,白天:27123582、27123533(传真);夜间和公休日:27128150、27123528(传真)。

附件:2023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防雨防汛人员物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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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粮食储备处赵鹏宇;联系电话:27123582、27123533(传真)

电子邮箱:slshwzjlscbc@tj.gov.cn        物资储备处王晶;联系电话:2712352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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