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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粮利金(天津)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粮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大清查工作,市级储备粮春季安全检查与“大清查”工作合并进行。通过检查,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持续做好市级储备粮油“两个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一符四无”鉴定和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展市级储备粮油安全检查。各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要加强季节交替、高温高湿等天气条件下的粮情检查,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储备粮油安全储存情况,科学使用粮面压盖密闭、储粮化学药剂熏蒸、非化学药剂防治、开启空调和内环流设备控温、机械通风降温等手段及时消除储粮安全隐患,确保库存粮油储存安全。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按照行业和地方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出入库作业、库区施工、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库区交通、用火用电安全、药品库、发电机房、消防和排水泵站、设备机械间、外租库和外来人员宿舍等重点环节和部位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开展规范化管理情况检查。对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及账、卡、薄建立和完善情况、日常检查记录、进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仓储单位及熏蒸作业备案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粮油仓储设施设备安危情况及提升改造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整理。
四、开展人员业务和安全生产培训。各粮油仓储企业要结合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各粮油承储企业和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按照春季、夏季、冬季粮油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春季:4月下旬至5月下旬,夏季8月下旬至9月下旬,冬季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之间)组织开展自查和普查工作,在汛期开展防雨防汛检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统一安排的可以结合春、夏、冬三防检查一并进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按上述要求将对各区、各单位的自查和普查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和方案安排由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确定并按季度将抽查方案及检查情况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粮食和物资局在汇总全年检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符四无”鉴定,鉴定合格后颁发铜牌和证书。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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