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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区级储备粮油质量检验
来源: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8-01-09 09:00

天津市区级储备粮油质量检验信息表

序  号

ZJZX0102

名  称

天津市区级储备粮油质量检验

法定依据

《天津市区、县级储备粮质量检验办法》(津粮储基〔2009〕1号)二、各区、县级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工作由是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承担

实施机构

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运行流程

扦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发放至各区县粮食管理部门

运行要件

天津市区级储备粮油抽样单

责任事项

1.扦样:由至少2名具有抽样资质的抽样员进行抽样,填写抽样单,信息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2.样品管理员核对样品与抽样单信息是否相符;

3.检验:检验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对相应品种进行检验;

4.数据汇总:以区为单位进行数据汇总,出具检验报告;

5.分析报告发放:检验报告方发放至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24026286  

电子邮箱:tjliangyou@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河东区八纬路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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