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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来源: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时间: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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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天津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确保天津市市级储备粮(含食用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实现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的良性循环、结构合理、调用高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天津市分行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重在加强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使轮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问:《天津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办法共23条。对市级储备粮轮换的原则、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对轮换方式进行了修改,改变过去市财政对轮换整体费用实行兜底的做法,采取“库存成本不变、实物推陈储新、承储企业同品种等量等质自主轮换”的方式,轮换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补贴,承储企业对市级储备粮的轮换自负盈亏。    

三、问:《天津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何时执行?有效期多长?    

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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