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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的通知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发布时间: 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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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所属单位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的要求,现就局系统做好《论述摘编》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为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述摘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论述摘编》作为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论述摘编》专题学习,紧密结合实际,开展集中交流研讨。各支部结合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蕴涵的深刻内涵,为建设美丽天津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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