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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发布时间: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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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粮检查〔2020〕20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食检院,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0〕396号)要求,切实完善我市粮食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并做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我市粮食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分国家、市、区三级完善建立。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食检院,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建立本区本系统专业人才库(名额不限),并向市粮食和物资局推荐2-3名专业人才库人选。市粮食和物资局通过联合审核从中确定国家级专业人才库人选,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推荐。

二、推荐范围和专业方向

(一)推荐范围。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二)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粮食执法督查分为实物(含仓储管理)、质量、账务、统计等检查专业方向。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推荐专业或方向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熟练掌握推荐品类和专业方向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材料撰写和计算机信息化能力,能胜任相关检查工作。

(三)近年来在国家或省市级组织的库存检查或涉粮涉储案件核查中,承担过被推荐专业类别的具体检查任务。对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选取,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有关劳动法规中高强度体力劳动和攀高作业要求。

四、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推荐。2020年12月中旬,由各单位公布专业人才推荐范围、条件、程序、规模等相关事宜,启动人才库推荐工作。

(二)推荐报名。相关推荐材料(含电子版)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市粮食和物资局监督检查处(电子邮箱:slshwzjjdjcc@tj.gov.cn)。推荐时应明确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人选涉及多个专业方向的,应明确首选专业方向,并排在第一位。

(三)名单审核。2020年12月30日前,市粮食和物资局成立由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小组,采取集中讨论等方式,根据相关要求和名额分配,对所有推荐人员组织统一审核和推荐。必要时,市粮食和物资局可直接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

五、使用和管理

(一)专业人才的使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随机抽调和利害回避等原则,选用本级人才库人员开展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核查及相关领域调查研究、课题探讨、技术咨询等。

(二)专业人才的管理。原则上人才库每三年调整一次。对因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不能满足检查需要、违反检查工作纪律或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人才库抽调工作的,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及时申请退出人才库。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协调,强力推进,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企业沟通合作,认真做好人才库人选推荐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被推荐人选从事的业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参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检查实际表现等情况,特别要结合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等工作,综合考评,严格把关,分专业方向进行择优推荐。

(三)做好后续工作。各单位要将本区本系统的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报市粮食和物资局监督检查处备案。市粮食和物资局结合各单位人才库和推荐人选确定市级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

相关人员信息要及时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更新,做好信息维护管理。

附件: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推荐人员

情况汇总表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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