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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和物资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粮食和物资局发布时间: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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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粮检查〔2020〕19号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按照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粮食收储市场监管,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0〕383号)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

二、检查内容

切实做好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要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购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购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农害农行为。

三、检查时间

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至秋粮收购活动结束。期间,市粮食和物资局将进行双随机抽查,并对重点地区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把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强化行政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对秋粮收购出现的区域性、群体性、典型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立即上报。

二是要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国家收购政策,引导收储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畅通诉求渠道,用好12325粮食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树立“检查一个企业,震慑一片区域”的执法理念,提高检查威慑力。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以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三是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要坚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充分利用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规范执法督查行为。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收购凭证、走访售粮群众、现场测量收购数量、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等多种方法,全面掌握粮食收购执行情况。要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发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有关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秋粮收购工作结束后,将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书面报送市粮食和物资局监督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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